被遗忘的“底线”:义务教育不是“可选项”
“老师让我明天别来了,说我们‘不配待在学校’。”15岁的小林(化名)攥着皱巴巴的转学证明,站在初中校门口时,还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他只是因为连续三次考试排名末位,又在课堂上和同学发生了争执,就被班主任以“影响班级氛围”为由,劝其“自愿转学”。
这并非个例,近年来,一些地方初中学校以“违反校规”“成绩不达标”“行为习惯差”等为由,将学生“劝退”“劝转”,甚至直接出具“开除学籍”的通知,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写得清清楚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强制、统一、免费的教育,保障的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教育的权利,绝非学校可以随意“筛选”的“产品”。
“变相开除”:藏在“劝退”背后的教育失守
现实中,真正被一纸开除令赶出校园的学生或许不多,但“变相开除”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学校以“不适合集体生活”为由,拒绝学生返校;有的对“问题学生”冷眼相待,迫使其主动离开;有的甚至与家长签订“自愿退学”协议,将责任推给家庭,这些行为看似“合规”,实则是对教育底线的践踏。
为何学校会铤而走险?根源在于教育评价的“功利化”倾向,在“唯分数论”“唯升学率”的指挥棒下,部分学校将学生分为“优质生源”和“负担”,对成绩落后、行为有偏差的学生缺乏耐心,甚至将其视为“拉低学校平均分”的“累赘”,更有甚者,为了规避“控辍保学”的考核,用“转学”“休学”等名义变相“清退”学生。
更令人忧心的是,被“变相开除”的学生,往往是最需要教育关怀的群体,他们中有的来自留守儿童家庭,缺乏家庭教育引导;有的存在心理问题,需要专业的疏导;有的只是因为青春期叛逆,与老师沟通不畅,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本应成为他们的“避风港”,却成了将他们推向社会的“推手”。
被中断的青春:当教育权利被剥夺,未来何以为继?
初中阶段,是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知识积累、能力发展的关键期,一旦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他们的人生轨迹可能就此改变。
小林被劝退后,跟着亲戚去工地打工,每天搬运钢筋,手上的茧子磨了一层又一层。“我想回学校,可老师说‘你成绩太差,去了也白搭’。”他辍学后,曾经喜欢的书本再也没碰过,每天重复着体力劳动,眼神里少了少年的光,多了与年龄不符的麻木。
这样的案例并非孤例,据教育部数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已持续多年控制在0.1%以下,但“隐性辍学”(即人在校但心不在焉,或变相被排斥)和“变相开除”问题仍需警惕,这些学生一旦离开校园,不仅难以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更容易陷入“低学历—低收入—发展受限”的循环,甚至被不良社会风气侵蚀,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回归教育本质:让每个孩子都能被“看见”
“开除学生”从来不是教育的答案,教育的本质是“育人”——无论学生成绩好坏、行为偏差与否,他们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杜绝“变相开除”,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发力,重建教育的温度与责任。
学校要守住“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将“不得开除”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建立包容性的管理制度,对“问题学生”,不能简单贴标签,而应通过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个性化教学等方式,帮助他们融入集体,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言:“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
教育评价要“破功利”,扭转“唯分数论”的倾向,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关注学生的品德、兴趣、特长等综合素养,让学校不再为“升学率”而“筛选”学生,而是为每个学生的成长搭建平台。
家庭与社会要织密“保护网”,家长应承担起监护责任,多与孩子沟通,关注他们的心理需求;社会应提供更多支持,比如建立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社区关爱项目,让“问题学生”感受到来自各方的温暖。
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孩子人生的“第一道安全网”,也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当“开除学生”的现象发生,受伤的不仅是某个孩子的未来,更是教育的公信力和社会的文明底线,让我们共同守护这份“强制性”的关爱,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