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穿真丑!”“这课听得我快吐了!”——伴随着刺耳的噪音、污言秽语的刷屏,某高校网课课堂突然被陌生ID“接管”,授课老师被迫中断教学,屏幕上弹出的侮辱性言论、恶意刷屏的图片,让本该有序的线上教学瞬间陷入混乱,这并非孤例,近年来,“网课爆破”入侵事件频发,而某高校对涉事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再次将“入侵网课”的边界问题推到公众面前:当“恶作剧”触碰规则底线,高校为何必须“零容忍”?

“网课爆破”:披着“玩笑”外衣的恶意入侵

所谓“入侵网课”或“网课爆破”,指一些人通过技术手段或获取会议链接、密码等方式,强行闯入在线课堂,通过播放噪音、刷屏侮辱性言论、展示不雅图片等方式,扰乱教学秩序,在部分学生眼中,这可能只是“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的“玩笑”,但事实上,这种行为早已超出“恶作剧”的范畴,构成对教学秩序的公然破坏,对师生权益的严重侵犯。

网课作为疫情期间及后疫情时代重要的教学形式,其本质是延伸的“课堂空间”,教师授课权、学生学习权,受校规校纪乃至法律的保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校园稳定”,而“入侵网课”的行为,直接中断教学进程,干扰教师正常授课,剥夺学生听课权利,甚至可能伴随人身攻击、隐私泄露(如恶意拍摄师生画面传播),早已不是“无伤大雅的玩笑”,而是对教育秩序的践踏。

“开除”不是目的,而是规则教育的必然选择

面对“入侵网课”行为,某高校果断作出“开除学籍”处理,这一决定并非“小题大做”,而是维护教育公平与规则的必然要求。

这是“违规必究”的校规逻辑,高校校规是学生行为的底线,对破坏教学秩序、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惩戒措施,此前已有高校对“网课爆破”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但仍有学生心存侥幸,认为“最多批评一下”,此次“开除”传递出清晰信号:规则不是“稻草人”,触碰底线必付出代价,唯有“罚当其责”,才能让学生真正敬畏规则。

这是“立德树人”的教育需要,高等教育的核心不仅是知识传授,更是价值观塑造,如果对“入侵网课”等行为姑息纵容,实则是在默许“以自我为中心”“漠视他人权益”的错误价值观,与培养“德才兼备”人才的目标背道而驰。“开除”看似严厉,实则是通过一次“规则课”,让学生明白:自由的前提是尊重权利,行为的边界是法律与校规,任何“越界”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更重要的是,这是“法律衔接”的现实考量。“网课爆破”行为若情节严重,可能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涉及侮辱、诽谤他人,或传播淫秽信息,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条款,高校作为教育管理主体,及时对情节严重者作出处理,既是对学生的警示,也是避免其从“违规”滑向“违法”的必要干预。

防范“网课爆破”:需学校、法律、技术共筑防线

“开除”个案能震慑一时,但要根治“网课入侵”问题,需多方合力构建防护网。

对学校而言,既要“严惩”也要“严防”,应完善课堂管理制度,推广“会议密码动态更新”“等候室审核”“开启发言权限”等技术措施,降低被入侵风险;需加强学生规则教育,将“网络行为规范”纳入入学教育、思政课程,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对法律层面,需进一步明确“网课爆破”的法律责任,目前实践中,对情节轻微者多依据校规处理,对严重扰乱秩序者则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惩戒,但针对“网课”这一特定场景的立法细化仍有不足,明确“网课入侵”的违法边界,统一执法标准,才能让法律成为悬在“爆破者”头上的“利剑”。

对学生自身而言,更需树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认知,网课是课堂的延伸,在线上线下都应遵守基本的行为准则;面对“网课爆破”,要学会保留证据(如录屏、截图),第一时间向学校、平台举报,而非以“暴制暴”或沉默纵容。

从“课堂”到“网课”,变的是教学场景,不变的是对规则的敬畏、对他人权利的尊重,某高校“开除”涉事学生的决定,不仅是对个体的警示,更是对所有学生的提醒:教育有尺度,行为有边界,任何试图以“玩笑”之名行“越界”之实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唯有守住规则底线,才能让网课回归“传道授业”的本质,让教育在有序的环境中真正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