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初高中阶段作为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法治教育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其能否成长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公民,当前部分青少年法治意识淡薄、规则观念缺失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犯罪等现象警示我们:加强初高中学生法治教育,既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更是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修课”。

法治教育:初高中学生成长的“必修课”

初高中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发展的“疾风暴雨期”,独立意识增强但辨别能力不足,好奇心旺盛但风险意识薄弱,既容易被不良风气侵蚀,也更需要法治思维引导人生航向,从个人成长看,法治教育能帮助学生建立“规则边界”——明白哪些行为可为、哪些不可为,当自身权益受侵害时(如校园欺凌、网络侵权),懂得用法律武器而非暴力手段维权;从社会融入看,法治教育是“社会通行证”,让学生理解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学会在公共生活中尊重他人、遵守规则,为未来步入社会奠定法治素养基础;从国家发展看,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提升,关乎法治中国建设的“后劲”,只有一代代公民树立法治信仰,才能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当前初高中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

尽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已成共识,但在实践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成人化”,与学生生活脱节。 部分学校将法治教育简化为法律条文的“灌输”,侧重刑法、民法等宏大体系的讲解,却忽视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安全法》等内容,导致学生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学习兴趣不高。
二是形式“单一化”,缺乏实践体验。 多数学校依赖课堂讲授、黑板报宣传等传统方式,缺少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案例辩论等互动性强的活动,学生处于“被动听讲”状态,难以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治思维。
三是师资“薄弱化”,专业支撑不足。 法治教育多由思政教师或班主任兼任,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部分学校虽聘请法治副校长,但多为“挂名”,未能常态化参与教学活动。
四是协同“碎片化”,未形成教育合力。** 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同机制不健全:部分家长自身法治意识不足,难以发挥示范作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如法院、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与学校衔接不畅,学生缺乏沉浸式实践场景。

优化初高中法治教育的实践路径

破解当前困境,需从“内容、形式、师资、协同”四方面发力,构建“贴近学生、注重实践、多方联动”的法治教育体系。

生活化:让法律“看得见、摸得着”

法治教育应紧扣学生成长需求,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身边的故事”,针对校园欺凌,可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的条款,设计“遇到欺凌怎么办”的情景讨论;针对网络沉迷、网络诈骗,可讲解《网络安全法》中“网络信息内容使用者的义务”,通过分析“直播打赏充值”“冒充客服退款”等真实案例,让学生明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可结合时事热点(如“高空抛物入刑”“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调整”)开展专题教学,让法律学习与时代同频。

(二)形式多样化:让法治教育“活起来”

打破“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模式,创新互动式、体验式教学:

  • 模拟法庭:选取贴近学生的案例(如“校园财产纠纷”“同学间打架致伤”),让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在模拟庭审中理解法律程序、证据规则和责任承担;
  • 法治情景剧:组织学生自编自演“拒绝校园贷”“保护个人信息”等短剧,在角色代入中深化对法律风险的认识;
  • 法治研学:联合当地法院、检察院、法治文化公园等,开展“法院开放日”“检察官进校园”活动,让学生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与温度。

(三)师资专业化:让法治教育“有底气”

加强对思政教师、班主任的法治素养培训,邀请高校法学专家、资深法官、律师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其教学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明确法治副校管的职责——每月至少1课时法治教学、每学期1次法治主题活动、参与学校重大法治决策,让专业人士成为法治教育的“主力军”。

(四)协同一体化:构建“家校社”法治教育共同体

法治教育不是学校的“独角戏”,需凝聚多方合力:

  • 家庭层面,通过家长会、法治讲座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在生活中渗透规则意识(如遵守交通规则、契约精神);
  • 社会层面,整合司法、教育、文化等部门资源,建立“法治教育资源库”,为学校提供案例、师资、实践基地支持;媒体应多宣传青少年法治教育典型经验,营造“重视法治、关爱成长”的社会氛围。

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提升,非一日之功,需久久为功,唯有将法治教育融入初高中学生成长的每一个环节,让他们在生活中学法、在实践中懂法、在思考中用法,才能筑牢青春的“法治防线”,培养出既懂规则又有担当的新时代公民,这既是教育的使命,更是对未来的承诺。